罗尔斯说的“公平的机会平等”,要比一般的机会平等条件更严格。比如,大家想做公务员,机会平等就是大家去参加公务员选拔考试,然后择优录取。这不就满足了机会平等的要求吗?但罗尔斯认为,这还不够公平。
1、罗尔斯正义论的核心是两个正义原则,第一个是平等自由原则,第二个是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与差别原则。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
2、自由优先原则。(1)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主张,享有一完备体系下的各项平等自由权。(2)每个人所享有的自由与其他人在同体系下所享有的各项自由权兼容,即这个体系中的平等政治自由权,唯此项权利的公平价值必须确保。
3、罗尔斯首先确定一个前提:处在原始状态中的各方都是平等的,在选择的过程中,所有的人都拥有相同的权利,作为有道德主体;有自己关于善的观念和正义感的人,他们彼此之间都是平等的。
4、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 罗尔斯认为,正样的现象在于整个的社会结构设计是一些人分享更大利益而剥夺另一些人的基本的善,他不承认许多人享受的较大利益能绰绰有余地补偿少数人的牺牲,认为这是不正当的。
1、在罗尔斯的作品中,可以寻找的其理论观点和论证思路,认为平等是正义的基础,只有建立在平等之上的争议才能够成为实质的争议,才能够体现出绝大多数人的利益,维护自由与权利。
2、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 罗尔斯认为,正样的现象在于整个的社会结构设计是一些人分享更大利益而剥夺另一些人的基本的善,他不承认许多人享受的较大利益能绰绰有余地补偿少数人的牺牲,认为这是不正当的。
3、罗尔斯正义观的核心是“自由优先于平等,正义优先于效率”。罗尔斯(John Bordley Rawls)把正义作为衡量社会制度的根本标准,其正义论的理论基础是新契约论。
4、罗尔斯还指出了可表示如下的更一般的正义观:“所有社会价值——自由和机会、收入和财富、自尊和基础都要平等的分配,除非对其中一种价值或所有价值的一种不平等分配合乎每一个人的利益。